26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方灿宇当面将写有2.6亿元罚款金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交给了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行政经理。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快播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经营的快播播放器软件向公众传播了24部影视剧作品。快播公司在应知和明知第三方网站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情形下,仍对侵权信息进行主动采集、编辑、整理和设链,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已构成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方灿宇告知记者,2.6亿元罚单即日生效。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快播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法院起诉。但是,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因此,快播公司需在十五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根据快播公司的申请,此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7日举行了有关快播公司侵犯案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快播公司提出了四点申辩意见,但并未被听证组所采纳。根据听证组提交的听证报告和听证建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持了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中的拟处罚内容,坚持向快播公司开出了2.6亿元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快播公司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决定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处以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中间档,即3倍罚款,共计2.6亿元。
保护知识产权早已是中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一向存在一个问题:罚金远远低于侵权所得,侵权者根本不怕罚,交完那点罚款后,继续侵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曾尧东说。
在曾尧东看来,遏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高额罚单”,“当罚金远高于企业侵权所得,企业才会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作为中国第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此次深圳监管部门开出2.6亿元的高额罚单无疑震动了市场。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启动为期6个月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这已是中国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此前的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
一些网络行业业内人士表示,近期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动作,彰显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只有将网络侵权盗版的根基连根拔起,才能让中国互联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